滙豐保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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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人壽大未來不分紅養老保險

大未來儲蓄保障計劃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備查文號 : 96.09.03 滙壽事字第07003號函備查
                   98.08.17 滙壽事字第09065號函備查
                   99.02.25 滙壽事字第10017號函備查

擔心動盪市場耽誤您栽培子女的計劃或是影響未來退休時程嗎? 如果您不希望改變您的財務目標以及達成日期,「滙豐人壽大未來不分紅養老保險」是您最好的選擇。

商品特色
  • 保證還本,零風險的保險理財計畫
  • 保險期滿時,保證將滿期保險金(相當於已繳保費加上一筆固定的收益)全部領回,完全不受投資市場起伏的影響,財務規劃更加穩固。
  • 穩固保障,不讓美好計劃落空
  • 在保險期間內,可享有與滿期保險金同等金額的壽險保障,萬一不幸身故時,家人(受益人)仍然享有身故保險金,實現原有的教育或退休規劃,讓未來更有保障。
  • 稅務規劃,享受更完整
  • 依現行稅法,身故保險金不列入被保險人遺產稅計算,而且每人每年所繳的保費,還可享有每年24000元的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稅賦規劃更完善。
投保範例

35歲的何爸爸,希望至少為他剛出生的兒子小寶存一筆供他大學畢業後出國深造100萬元基金。

透過投保本保險商品10年繳費15年期,何爸爸(同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僅須於首10個保單年度每年繳交84,000元(月繳7,392元),即可於15年後達成100萬的儲蓄目標,更於15年期間內提供100萬元壽險保障,即使何爸爸不幸於保險期間身故,仍然能夠留給小寶(受益人)100萬元的教育基金。

圖解說明

圖解說明

保險利益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即行終止。
  • 訂立本附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
    ,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 全殘保險金
  •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程度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全殘保險金」。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全殘保險金後,本契約即行終止。
  • 滿期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滿期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即行終止。
投保規則

保費

本保險商品可視乎個人的預算,選擇按月或按年繳付保費。保費於保單年期內保證不變。

承保年齡及投保金額

繳費期間 保險期間 投保年齡* 投保金額
最低保額 最高保額
6年期 10年期 15足歲~60歲 35萬 最高6,000萬
10年期 15年期 15足歲~55歲

*投保年齡除特別指定為足歲外,其餘皆使用保險年齡。

**被保險人的保險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可附加附約:請參閱附約的資料單張。

累積值比例

「滙豐人壽大未來不分紅養老保險」

繳費期間:10年

保險期間:15年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度 15歲 35歲 55歲 15歲 35歲 55歲
1 56.4% 48.3% 36.7% 58.5% 51.2% 40.3%
2 64.6% 60.6% 53.3% 65.6% 62.1% 56.1%
3 67.7% 65.0% 59.3% 68.3% 66.2% 61.8%
4 69.5% 67.6% 62.5% 70.0% 68.5% 64.9%
5 70.9% 69.4% 64.8% 71.2% 70.1% 67.0%
10 100.9% 100.0% 96.4% 100.8% 100.4% 98.2%
15 108.8% 107.8% 103.2% 108.8% 108.3% 105.5%

依據上列各表顯示「滙豐人壽大未來不分紅養老保險」於繳費期間內解約對保戶是不利的

重要事項告知
  1.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保握保險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
  4.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中心(免付費申訴電話:0800-66-1311)或網站(網址http://www.hsbcinsuranc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5. 有關英屬百慕達商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簡稱滙豐人壽)之公開資訊(含保單條款等商品資訊),請查閱滙豐人壽網站http://www.hsbcinsurance.com.tw或透過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66-1311查詢。
  6.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7.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本公司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註:

  1. 繼承人須為經要保人所指定之保險金受益人
  2. 若保險費為要保人以外第三人所支付或贊助者,則保險費甚至保險金可能被認定為贈與而課贈與稅。
  3. 最低稅負制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金,應納入所得稅法之綜合所得淨額。同一指定受益人(每一所得稅申報戶),其被指定受益人領取之人壽保險及年金險,保險金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份,一申報戶全年可享之免所得稅金額為3000萬元。
  4. 違反保險實質精神之投保行為(如死亡前帶病投保,或總保險費與保險金額間不具保險精神關係,如保險金額低於或略高於總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等),有可能被稅務機關以「實質課稅原則」加以課稅,故僅以稅賦規劃為考量之投保行為,其保險金仍可能被課遺產稅。
  5. 稅法相關法令的改變可能影響應納稅額。
  6. 滙豐集團並非以會計或稅務顧問為專業之機構,您如有任何進一步或個案之稅務疑問,建議您仍應洽詢您的會計或稅務顧問。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英屬百慕達商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20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285號15樓

電話 (02) 8251-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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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hsbcinsuranc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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