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保險 (台灣)
目前位置:

滙豐人壽醫極棒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醫極棒 終身醫療保障計劃

給付項目:住院日額保險金、加護病房暨燒燙傷中心日額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重大手術醫療保險金、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門診醫療保險金、出院療養保險金、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健診保險金
備查文號:98.12.17 滙壽事字第09112號函備查
     99.03.31 滙壽事字第10010號函備查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投保時,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

商品特色
  • 終身全方位醫療保障
  • 終身享有完整的醫療給付項目,提供住院、手術及一般與住院前後兩週的門診給付, 讓您倍受呵護,守護您終生的健康。
  • 保險給付上限高達日額3,500倍
  • 保費平準不會隨著年齡調高,更可享有最高『住院日額3,500倍』的終身保障。
  • 貼心門診醫療津貼補助
  • 被保險人滿六十五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含)以前,除住院前後兩週的門診給付外,每年可再享有6次一般門診補貼。
  • 提供健診津貼,照顧銀髮保健需求
  • 被保險人滿六十五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含)以上,每兩年保單年度按「住院日額」的三倍,給付「健診保險金」,發揮預防重於治療的銀髮保健效益。
給付內容
  • 住院日額保險金
  • 住院第1~30日= 住院日額1倍×實際住院日數。
    住院第31~90日= 住院日額2倍×實際住院日數。
    住院第91日~365日= 住院日額3倍×實際住院日數。
    同一次住院*(含入住加護病房、燒燙傷中心日數),合計最高以365日為限。
  • 加護病房暨燒燙傷中心日額保險金
  • = 住院日額3倍×實際住院日數,但同一次住院*合計最高以180日為限, 並併入住院日額保險金365日內計算。
  •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滙豐人壽按本契約「累積已繳保險費」**(不含其他附約)扣除被保險人所申領之各項醫療保險金累計總額之餘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滙豐人壽應退還所繳保險費。(所繳保險費,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滙豐人壽),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之處理,請詳保單條款。
    滙豐人壽依約定為「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在住院期間必須接受手術治療且已接受手術者,滙豐人壽按「住院日額」的三倍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手術項目時,僅給付一次「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 重大手術醫療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接受本契約所列住院重大手術項目之一時,滙豐人壽將不支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而改按 「住院日額」的五倍給付「重大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重大手術項目時,僅給付一次「重大手術醫療保險金」。
  •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接受「門診手術」治療時,滙豐人壽按 「住院日額」的一倍給付「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手術項目時,僅給付一次「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 出院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而住院診療時,滙豐人壽按「住院日額」之百分之五十乘以實際「住院日數」,給付「出院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出院療養保險金」給付之實際「住院日數」(含入住加護病房、燒燙傷中心期間),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 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
    被保險人依本契約條款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而接受本契約所列住院重大手術項目之一時,另依「住院日額」之五倍給付「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重大手術項目時,僅給付一次「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
  • 門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年齡屆滿六十五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含)前且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依契約條款約定疾病或傷害至本契約所稱之醫院或診所經醫師門診治療時,滙豐人壽按「住院日額」的百分之十給付「門診醫療保險金」,且每日門診次數最多以一次為限。
    滙豐人壽給付門診醫療保險金之次數於每一保險年度最多為六次,並於每一保單周年一次申領
    被保險人於年齡屆滿六十五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含)前且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而住院診療時,於同一次住院*診療的前二週內及出院後二週內,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接受門診診療者,滙豐人壽另按「住院日額」的百分之三十乘以實際門診次數,給付「門診醫療保險金」,且每日門診以給付一次為限,但不受第二項每一保單年度六次之限制。
  • 健診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年齡屆滿六十五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含)後且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屆滿二周年之保單周年日午夜十二時仍生存者,滙豐人壽按「住院日額」的三倍,給付「健診保險金」。
  • 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以救護車緊急醫療運送至醫院接受住院診療者,滙豐人壽按「住院日額」的二倍給付「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期間以一次為限。
  • 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年齡屆滿九十九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滙豐人壽按本契約「累積已繳保險費」**(不含其他附約)扣除所申領之各項醫療保險金累計總額後之餘額,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同一次住院」: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的併發症,於出院後若其再次入院日期與最近前一次之出院日期相減未超過十四日者,其各項保險金給付及其限制,均視為同一次住院辦理。
    **「累積已繳保險費」:按「依被保險人身故或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當時之保單年度數」乘以「被保險人身故或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當時,本契約表定費率所對應年繳繳費方式之保險費(不含其他附約)」。

(註)保險給付限制:所申請的各項保險金累計總額以所投保「住院日額」之 3,500 倍為限,且累計給付達該金額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 範例:
    以出生日期為91年2月10日之被保險人為例,於99年3月28日投保新契約,繳別為年繳,表訂年繳保費為10,000元,於102年3月28日申請將繳別變更為月繳,表訂月繳保費為848元,而該被保險人於102年6月9日不幸身故。 因被保險人於102年6月9日身故時,未滿15足歲,故滙豐人壽僅退還所繳保險費32,544元(10,000×3+848×3)予要保人
    「所繳保險費」,係指被保險人身故時已繳之表訂保險費(如為保費優惠件,不需扣除優惠之保費)
  •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投保範例

40歲的王先生,購買20年期「滙豐人壽醫極棒終身醫療保險」,投保住院日額3,000元,在保險期間內,王先生即可終身享有全方位醫療保障。

「理賠說明」

  • 若王先生因排便異常出血,至地區醫院掛號門診2次,10天後在家昏倒,家屬致電門診醫院派救護車緊急運送,辦理入院手續,立刻施行「直腸切除手術」,並於在加護病房12天後轉至一般病房,實際住院日數達54天,則可領取保險金為:
  • 門診醫療保險金 3,000元 ×10% ×2天= 600元
                                 3,000元 ×30% ×2天= 1,800元
    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 3,000元 × 2 = 6,000元
    住院日額保險金 (第1~30日) 3,000元 × 30天 × 1 = 90,000元
    住院日額保險金 (第31~54日) 3,000元 × 24天 × 2 = 144,000元
    加護病房暨燒燙傷中心日額保險金 3,000元 × 12天 × 3 = 108,000元
    重大手術醫療保險金 3,000元 ×5 = 15,000元
    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 3,000元 ×5 = 15,000元
    出院療養保險金 3,000元 ×54天 ×50% = 81,000元
    合計醫療保險金 461,400元
投保須知
  • 投保規則
    保險期間/
    繳費年期

    投保年齡

    投保金額 ※註(住院日額)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10年 0歲 55歲 800元 / 日 累計5,000元 / 日
    20年 0歲 55歲 800元 / 日 累計5,000元 / 日
  •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本險之投保金額(住院日額)以百元為單位
  • 繳費方式

    。繳法:月繳或年繳(月繳件者,首期應繳付2個月保費)
    。首期保費:信用卡、銀行匯款或透過滙豐Direct 辦理自動轉帳
    。續期保費:信用卡或銀行自動轉帳
    *以信用卡或銀行自動轉帳方式繳付「滙豐人壽醫極棒終身醫療健康保險」保費,皆享1%保費折扣優惠。
重要事項告知
  1. 本保險商品為英屬百慕達商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簡稱滙豐人壽)依中華民國保險相關法令所發行,本保險商品僅提供於滙豐人壽依相關管轄法令規定得發行本保險商品及提供相關保險服務之區域。本簡介不得為位於管轄法令禁止行銷本保險商品之區域人員所使用。
  2. 本商品經滙豐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滙豐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3.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4.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險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5.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滙豐人壽業務員、服務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66-1311)或網站(網址:http://www.hsbcinsuranc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6. 有關滙豐人壽之公開資訊(含保單條款等商品資訊),請查閱滙豐人壽網站http://www.hsbcinsurance.com.tw或透過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66-1311查詢。
  7.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8.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滙豐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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