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給付
備查文號:97.02.12 滙壽事字第08003號函
備查文號:98.11.30 滙壽事字第09107號函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給付
備查文號:97.01.10 滙壽事字第08001號函
備查文號:98.11.30 滙壽事字第09109號函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障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滙豐人壽不負投資盈虧之責。
共有甲乙兩種給付方式,您可考量自己的需求作選擇:


根據投資人的風險屬性,我們精選五大類型基金,您可自由挑選最適合自己的基金組合:
投資標的一覽表
基金種類 : 股票型
註1:滙豐中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滙豐環球投資基金」實施若干重要變更。
註2:「霸菱日本基金」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自2009年4月8日起終止在台灣募集及銷售。自2009年4月8日起,除原採定期定額扣款作業之台灣地區投資人得繼續其扣款外,將停止接受其餘台灣投資人新增申購該基金。故既有保單要保人不得以變更投資標的及分配比例、轉換投資標的或以增額保費等方式新增申購本基金。新保單要保人亦不得以本基金作為投資連結標的。
基金種類 : 債券型
基金種類 : ETF
| 投資標的 所屬公司名稱 |
基金名稱 | 貨幣 單位 |
基金資料下載 | 投資目標或限制之 改變 / 投資標的經理人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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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報表 | 公開 說明書 |
投資人 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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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月報 | 最新年報 | ||||||
| 道富環球投資 | 道富SPDR能源指數基金 | 美元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道富SPDR金融指數基金 | 美元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SPDR S&P 500 ETF | 美元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巴克萊全球基金顧問公司 | iShares MSCI 香港指數基金 | 美元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iShares MSCI 新興市場指數基金 | 美元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註:
一、前置費用
‧ 基本保費(年繳或月繳): 基本保費的%
| 前置費用年度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 保險金額 < 500萬 | 50% | 35% | 25% | 10% | 5% |
| 保險金額 ≧ 500萬 | 48.5% | 33.5% | 23.5% | 8.5% | 3.5% |
‧躉繳或增額保費: 保費的5%
註:滙豐人壽得於保單條款約定之最高收取比例範圍內調整前置費用,但應於三個月前公告或書面通知要保人。
二、保險相關費用
| 1. 保單行政管理費* | 自保單生效日起,按月自保單帳戶中扣除相當於每月新台幣一百元(躉繳變額萬能壽險為新台幣三十元)之基金單位,作為保單行政管理費。但於首筆保費餘額投資配置日前之保單行政管理費,將依首筆保費餘額之約定直接由首筆保費中扣除。 |
| 2. 保險成本 | 自保單生效日起,按月自保單帳戶中扣除本契約壽險保障所需之費用。每年收取之保險成本原則上逐年增加。但於首筆保費餘額投資配置日前之保險成本,將依首筆保費餘額之約定直接由首筆保費中扣除。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滙豐人壽得於三個月前調整保險成本並應公告或書面通知要保人。 |
三、投資相關費用:
| 基金經理費, 基金保管費, 行政作業或其他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 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已由基金淨中值扣除。 |
| 申購基金手續費, 基金贖回費用 | 申購基金手續費,海外指數型基金由滙豐人壽收取;其他共同基金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滙豐人壽支付。 基金贖回費用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 |
| 短線交易費用, 其他基金投資人應負擔之費用 | 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 |
註: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之投資相關費用,詳各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所載。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亦保有數額及收取方式變更之權利。
四、作業費*
申請轉換投資標的時,每次滙豐人壽得分別收取新台幣500元之作業費。但每一保單年度內申請轉換投資標的累計未超過六次者,則不收取前述費用。
*滙豐人壽得在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於未調整滙豐人壽前次調整保單行政管理費 / 作業費該月至當次調整保單行政管理費 / 作業費之月份間)之變動幅度範圍內,調整保單行政管理費 / 作業費,但保單行政管理費最高滙豐人壽並應於三個月前以公告或書面通知要保人。
費用說明圖示說明

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限制:
本契約下列金額除以保單帳戶價值之比例,應在一定數值以上,始得繳交該次保險費﹕
投保甲型者﹕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較大值。
投保乙型者﹕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和。
第一項所稱一定數值之標準如下:
| 當時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 數值 |
| 40歲(含)以下 | 130% |
| 41歲–70歲 | 115% |
| 71歲以上 | 101% |
*前項所稱之到達年齡,係指依被保險人之原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一後所計得之年齡。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 第一項數值之判斷時點,以下列時點最新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匯率為準計算:
(一) 滙豐人壽兩全齊美變額萬能壽險:
(二)滙豐人壽兩全齊美躉繳變額萬能壽險:以要保人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保險費之繳交除應符合上開規定外,其金額亦依本公司當時公告之相關規定辦理。
繳費方式
(一)繳法:
(二)首期保費、躉繳保費及不定期增額保費:僅受理銀行匯款繳付。
(三)續期保費(含「基本保費」及「定期增額保費」):僅受理銀行自動轉帳繳付。
※需填寫『保險費付款授權申請暨約定書』。
其它保額與保費相關規定
以下規定,本公司於法令允許範圍內保留變更之權利,故實際保費之繳交應依本公司當時公告之相關規定辦理,且本公司亦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一)滙豐人壽兩全齊美變額萬能壽險
| 險種代碼 | 保險期間 / 繳費年期 |
投保年齡 | 保險金額 | 保費規定 | |||||
| 定期增額保費 | 不定期增額保費 | ||||||||
| 最低 | 最高 | 最低 | 最高 | 最低 | 最高 | 最低 | 最高 | ||
| 甲型 - ULR(A) | 99歲之保單週年日 | 14足歲 | 70歲 | 50萬 | 6000萬 | 1000元 | 500萬 | 每次 10萬 |
每次 3000萬 |
| 乙型 - ULR(B) | 0歲 | 4000萬 | |||||||
(二)滙豐人壽兩全齊美躉繳變額萬能壽險
| 險種代碼 | 保險期間 / 繳費年期 |
投保年齡 | 保險金額 | 保費規定 | |||||
| 躉繳保費 | 不定期增額保費 | ||||||||
| 最低 | 最高 | 最低 | 最高 | 最低 | 最高 | 最低 | 最高 | ||
| 甲型–ULS(A) | 99歲之保單週年日 | 14足歲 | 70歲 | 10萬 | 6000萬 | 15萬 | 4500萬 | 每次 10萬 | 每次3000萬 |
| 乙型–ULS(B) | 0歲 | 3000萬 | 3000萬 | ||||||
註:
※躉繳保費最高倍數保額表
| 投保年齡 | 最高可保險金額 |
| 0 - 35歲 | 躉繳保費 × 25 |
| 36 - 45歲 | 躉繳保費 × 10 |
| 46 - 55歲 | 躉繳保費 ×4 |
| 56 - 70歲 | 躉繳保費 ×1.3 |
要保人之規定
一、年齡限制
依中央銀行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如要保人未滿20足歲,其結匯金額需受限制,故投保本保險商品時,要保人需年滿20足歲。
二、基金特別規定
美國公民, 居民、公司、法人團體、合夥商行、組織不得投資任何基金,故其不得為本保險商品之要保人。
要保人為日本公民、居民、公司、法人團體、合夥商行或組織者,不得投資霸菱系列基金。
要保人為加拿大公民、居民、公司、法人團體、合夥商行或組織者,不得投資滙豐中華系列基金
※ 詳請參閱各基金公開說明書或其他基金相關文件。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英屬百慕達商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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